学院各实验教师:
根据《华侨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》工作安排,需要各位老师提供2021-2022学年及2022-2023学年相关材料:
一、 实验教学材料清单及要求
1、 实验教案 (见附件2)
2、 实验教学总结报告(见附件3)
3、 学生实验报告(待发)
二、时间期限
材料电子版于5月22日前打包提交至实验中心邮箱:yhke@hqu.edu.cn 联系人:柯育华,联系电话:22693378
三、 其它
各实验教师务必反复检查、核对所提交的材料,保证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。实验处将组织人员到学院对材料进行检查。
附件:
1. 实验教案
2.实验教学总结报告
3. 华侨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文件(设备〔2023〕20号)
5123导航取五湖之利取四实验中心
2023年5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