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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12-2013学年班主任考核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3-06-04    点击:[]

各学院党委:

为进一步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,调动班主任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,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,切实提高教书育人和管理服务水平,根据《华侨大学班主任工作条例》(2010年修订),现将2012-2013学年班主任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 考核办法

1.班主任工作的考核每学年进行一次,由学院成立考核小组负责组织实施。

2.考核结果分为优秀、合格、不合格三等。其中测评分90分及以上可评为“优秀”,测评分60分及以上可评为“合格”,测评分60分以下为“不合格”。

3.考核结果作为评选优秀班主任(每两年评选一次)的依据之一。

二、考核内容

根据班主任的任职条件和工作职责,班主任的考核测评包括学生民主评议、班级任课教师评议、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评议和附加因素。

1.学生民主评议(满分50分)

班级民主评议小组由班委会、团支部成员和班级人数20%的学生代表组成。评议内容包括:热爱本职工作,热爱学生,能为人师表;注重学风建设,关心学生的学习,指导学生提高学习积极性;注重班风建设,重视班干部的选拔、培养,班级同学之间团结友爱,集体主义观念强;关心学生的生活困难,及时向学院反映情况,协助做好资助工作;关心学生的思想状况,指导学生正确对待各方面的挫折,积极做好思想教育工作;落实班务公开,做好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、奖学金评定及各种评优工作;经常深入班级和学生宿舍,及时解决班级里存在的问题。

2.任课教师评议(满分20分)

评议内容包括:班级学生课堂纪律、考试情况;学生出勤率和学风情况。

3.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评议(满分30分)

评议内容包括:学习绩点等学风建设情况,班两委和班风建设情况,日常管理工作是否到位,参加班主任会议情况,班主任工作手册填写情况,协助学校、学院开展工作情况。

4.附加分(满分5分)

内容包括:所带班级获校级及以上奖励或荣誉称号者可酌情加1-3分;在学院学风建设等各项工作中表现突出者可酌情加1-2分。

三、考核程序

1.个人总结:班主任按考核的内容和要求,认真总结工作,并向所在学院提交个人工作总结等相关材料。

2.考核:各学院组织班主任考核小组,在个人总结的基础上,按照考核内容,对班主任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评定。

3.学院将各部分考核情况进行汇总,确定考核结果。

4.学院将所在学院班主任考核结果向班主任公示,无异议后,将班主任考核表及汇总表各一式一份于613前送交学生处教育科,汇总表发送电子版至hquxsc@163.com

5. 为促进班主任工作经验交流,学校将通过《团学工作探索》分期刊发班主任工作总结,并将汇编成册。请各学院认真指导和审阅班主任个人工作总结(亦可以是工作心得、体会或案例教育),并从中选择部分优秀工作总结(不少于班级数的30%)以电子版形式一并报送。

华侨大学班主任工作年度考核表.doc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党委学工部

201341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