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华侨大学学生荣誉称号授予办法》(华大学〔2022〕32号)、《关于做好2022-2023学年本科学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校学〔2023〕70号)、《我院学生荣誉称号实施细则》的要求,经过班级申报、学院审核,并经5123导航取五湖之利取四本科学生荣誉称号评审小组审议,现将《我院2022-2023学年本科学生先进(文明)班级获奖名单》公示如下(见附件),公示期间为2023年11月17日至11月21日,若有异议,请在11月21日下午17:00前提出。
联系电话:
学生工作办公室:0595-22692712;0595-22692915
附件1:我院2022-2023学年本科学生先进(文明)班级获奖名单
5123导航取五湖之利取四
2023年11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