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学校有关规定,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本科生试卷的保管工作,明确试卷查阅流程,特制定本规定。如果学生对上学期开设课程的成绩有异议,需在开学一周内填写《学生查询试卷申请表》,交到学院教务室。由学生所在学院教学院长审批同意后,由教师所在院系领导指派老师对学生的试卷进行审核,审核结果由教务室通知相关的老师及学生,并由出错的一方写书面的检讨书(如成绩确实有错,由改卷老师写检讨,如成绩没错,学生则必须写检讨),按照有关规定学院在第二周将成绩需要更正的表格交到教务处。由教务处统一在系统中进行维护,供学生查询。其他时间不再受理查阅试卷的申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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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2月22日
学生查询试卷申请表
班 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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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 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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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 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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课程名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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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试时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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任课教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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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人申请(要说明正当理由):
本人签字:
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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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所在院系意见:
教学主任(院长)签字:
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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任课教师所在院系意见:
教学主任(院长)签字:
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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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询结果:
任课教师签字:
系 主 任签字:
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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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果处理情况:
任课教师所在院系教学秘书签字:
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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