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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学院:
根据《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的指导意见》(闽教学〔2014〕13号,以下简称指导意见)、《关于本科学生转专业补充规定的通知》(华大教〔2015〕64号)、《华侨大学关于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指导意见》(华大教〔2018〕138号)及华侨大学2018年本科招生章程等文件精神,现将我校2019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申请转专业学生的基本要求
受理对象为2018年入学的全日制本科生。各学院如对学生申请转专业设定具体要求的,应事先向全体学生公布,确保公平、公正、合理。此外,还应符合以下要求:
1.按照特殊类(含美术类、音乐舞蹈类、播音与主持类、体育类、高水平运动员)招生办法录取的考生,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;
2.全英文教学专业、“中美121双学位班”学生不得转入非全英文教学专业;
3.申请转入外语类(英语、日语、翻译)专业的学生,需通过外国语学院组织的外语口试;
4.学生入学当年招生简章特别说明的按招生简章规定执行。
5.学生以大类招生入学的,完成专业分流后,不得申请在该大类内转专业。
二、转专业工作流程
1.各专业转专业计划数
根据《指导意见》要求,为保持各专业发展的稳定性,原则上经济类、管理类、政法类专业,跨专业转入人数不超过当年该专业实际招生数的5%;其它专业转入人数均控制在当年该专业实际招生数的10%以内。
2.本科生登录学生服务平台报名
(1)时间安排:
转专业申请报名时间:5月27日至6月4日12:00;
转出学院接收报名表截止时间:6月4日17:00;
转入学院接收报名表截止时间:6月14日17:00;
转入学院汇总提交教务处截止时间:6月21日17:00。
(2)网络报名流程:登录华侨大学教务处学生服务平台http://10.4.12.22/SERVER/——转专业报名模块——填写报名信息——学生打印系统生成的报名表——报名表经本人签名后交到所在学院教学秘书。
华侨大学2018年在各省份分专业录取情况查询:http://zsc.hqu.edu.cn/info/1017/2471.htm
(3)转出学院主要工作:学生转专业申请表经所在学院教学秘书汇总后,由学院分管教学院长审核批准,并标注清楚转出候选人排序,境外生、应征入伍学生及参加121项目的学生单列。6月10日前通知学生本人领取转专业申请表,由学生本人将转专业申请表交到转入学院。
(4)转入学院主要工作:学生将经转出学院批准的转专业申请表提交到转入学院教学秘书,由学院分管教学院长审核批准,请学院严格按照转入名额批准转专业人数,并标注清楚转入候选人排序,境外生、应征入伍学生及参加121项目的学生转专业名额可以单列。6月21日前转入学院将转专业申请表汇总交回教务处学籍科。
3.教务处集中审核阶段:由学籍科汇总经转出学院、转入学院初步审核的转专业申请表,提交教务处审核,教务处将审核通过的拟转专业名单报请学校批准、公示。学生可在7月5日登录教务处主页查询转专业公示名单。
4.转专业手续办理时间:7月8日至7月10日。
转专业手续办理地点:杨思椿科学馆306教务处学籍一科(泉州校区),行政主楼3楼教务大厅学籍二科(厦门校区)。以学生转出学院所在校区为办理地点。
请公示名单上的学生本人持一卡通在规定的时间、地点办理转专业手续。
三、其他事宜
1.学生应做好自身学业规划,慎重参与转专业。转专业申请一旦批准,其学籍将由学校统一予以变更,学校不再接受学生转回原专业的申请。
2.转专业学生按转入专业培养方案执行,并于下学期开学第二周(9月3日至5日)登录教务处学生选课系统完成转专业学分替换申请,申请后需到教务处学籍科办理确认手续,转专业学分替换完成后到学院确认需补修课程,及时安排课业以免影响正常毕业。
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,根据2019年转专业工作进度的要求安排本次转专业的相关工作,并将本通知的精神向学生传达,认真做好学生转专业的咨询工作。
教务处
2019年5月20日